欧盟与西非经济一体化

发布日期:2003-06-08 20:00:00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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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欧盟(UE)与西非经济共同体(CEDEAO)商签《经济伙伴协定--APE》
  (一)双方商签的日程安排
  (二)UE与非加太地区(ACP)(★注1)的历史渊源
  (三)商签APE的背景资料
  (四)《经济伙伴协定--APE》的主要内容
  二、UE参与CEDEAO的经济一体化进程
  (一)CEDEAO经济一体化发展状况
  1、发展现状
  2、发展缓慢的原因
  3、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好处
  4、一体化中几个重要的组织及金融机构
  (二)UE在 CEDEAO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扮演的角色
  1、UE的帮助角色
  2、UE角色的转变
  (三)CEDEAO与UE商签APE时需思考的问题和双方面临的挑战
  1、值得CEDEAO思考的几个问题
  2、CEDEAO和UE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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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欧盟(UE)与西非经济共同体(CEDEAO)商签《经济伙伴协定--APE》
  (一)双方商签的日程安排。
  2003年4月24日,UE与CEDEAO各成员国云集加纳首都阿卡拉,双方商定将于近年9月份开启《经济伙伴协定--APE》谈判。为此,CEDEAO将成为非加太地区(ACP)国家集团中第一个与UE进行此项谈判的次地区经济组织,表明CEDEAO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今年7月,CEDEAO各成员国将举行部长级会议,商谈该谈判的筹备工作,并借9月份在墨西哥的坎昆将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部长级会议之际开始谈判,以便按照《卡塔尔多哈发展议程》(★注2)规定的时间于2004年底前结束谈判。
  (二)UE与非加太地区(ACP)的历史渊源。
  早在殖民时代,UE就开始了与发展中国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这在1957年《罗马公约》中得以体现;UE成立之初,即同非洲一些国家建立了“联系国”关系,曾先后于1963-1975年间同喀麦隆等21个非洲国家签订了《雅温得协定》,该协定长期以来成为北—南合作关系的典范;在1975-1999年间,UE与ACP先后签署了四个《洛美协定》(★注3)较详细地描述了两个地区政治经济合作伙伴的关系;在《洛美协定》的基础上,于2000年6月23日,UE与ACP在彼此合作关系上再朝前迈出了一大步,双方签订了《科托努协定》(★注4),这是一个新的经济合作协定,它成为双方关系的重要的转折点,该协定已于2003年4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由此可见,作为ACP六个次地区性的经济组织中最大的地区经济组织,也是ACP内一体化进程发展最快的CEDEAO与UE具有良好的历史渊源,并与之保持了长久的经济合作关系。
  (三)商签的背景资料。
  2000年6月23日,UE与ACP在贝宁经济首都科托努签署了《科托努协定》,用于取代《洛美协定》。同年10月16日,CEDEAO与UE举行了部长级会议,UE明确表态将按照《多哈议程》的规定安排与ACP中的六个次地区组织分别进行APE商谈工作。2001年12月,CEDEAO举行第25届政府首脑会议,决定与UE进行APE谈判。这样,作为UE与ACP谈判一部分的CEDEAO与UE关于APE的谈判于2002年9月正式由双方对外宣布,经过初步的准备工作,双方决定于2003年9月正式开启此项谈判。
  (四)《经济伙伴协定--APE》的主要内容。
  按照《科托努协定》规定,从2002年9月起,UE与ACP开始一系列新的关于商务协定的谈判,一直持续到2007年12月31 日为止,相关的APE将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而作为此次系列谈判之一的CEDEAO与UE的谈判因其开启了该系列谈判的进程,因而倍受世人瞩目。预计其主要谈判内容将涉及:
  1、增强UE市场对CEDEAO的开放度,提高市场的准入度。双方将就UE关税、非关税壁垒以及配额进行谈判,对技术壁垒(原产地规定等)进行评估,以寻求利于CEDEAO产品进入UE市场的方便、快捷且低成本的途径。
  2、敦促CEDEAO整体经济逐渐实现自由化,逐渐降低税费。双方根据CEDEAO各成员国现有的社会、经济环境状况明确获取外援的进一步措施及数量,此程序将按照《科托努协定》相关条款和OMC规则进行。
  3、商谈UE增强对CEDEAO地区的投资力度,探讨双方在商业各领域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
  4、UE参与并促进CEDEAO地区的融合和经济一体化进程,针对CEDEAO如何扩大市场开放程度以及就增强吸引外资力度措施进行商谈,探讨西非地区经济发展计划,寻求地区更加透明的稳定的经济环境的出现,以强化地区政治的稳定性。
  5、商讨服务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探讨知识产权、卫生、环境规范、投资促进与保护等方面的合作问题。UE将根据 CEDEAO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及要求 制订谈判日程,并依此展开谈判。
  6、UE的农业补贴及其对CEDEAO的影响问题将成为双方商谈的重要议题。
  7、此外,涉及货币支持、货币自由兑换以及彼此人员流动问题也是谈判的焦点。
  二、UE参与CEDEAO的经济一体化进程
  (一)CEDEAO经济一体化发展状况。
  1、发展现状介绍。
  自75年CEDEAO成立之际,各国即致力于促进西非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便改变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确保并加强地区经济的稳定性,协调经济政策,促进地区经济的共同发展。具体目标为建立统一的市场,成立自由贸易区,确立单一货币,实现人员区内的自由流动,制定共同税则,成立关税损失赔偿机制,加速西共体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以便参与非洲乃至整个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截至2003年,CEDEAO共举行了26届政府首脑高峰会议,几乎每次会议都有关于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议题。时至今日,CEDEAO经济一体化出现了亦喜亦忧的局面。
  喜的是经过各成员国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些令人欣慰的效果:
  (1)自2002年4月起,对部分经审批的工业产品、农产品和工艺品在自由贸易区内的流通实行免税。
  (2)自2002年起,CEDEAO内任何一国公民有权无需办理签证在其它成员国内一次居住最多不超过90天,同时,自2000年以来,CEDEAO护照样本已通过大多数国家的批准,正朝着西欧申根签证的模式发展,预计到2005年可采用。
  (3)建立西非自由贸易区的具体措施已获CEDEAO首脑会议批准,正进入实施阶段。
  (4)1999起,CEDEAO内开始通用特别旅行支票,缓解了货币在区内不可兑换带来的不便。
  忧的是一体化的彻底实现还遥遥无期,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工作还很多:
  (1)关税同盟还遥遥无期。1978年CEDEAO首脑会议决定将以15年时间逐步消除成员国间的关税壁垒,建立统一的共同对外税则。截至目前,仅西非经货联盟成员国从2000年1月1日起实现了这一愿望。
  (2)人员流动需进一步完善。1979年CEDEAO首脑会议提出两个方案,第一是准许区内人员在任何国家停留3个月,而无需签证;第二是准许区内人员可到它国定居和长期工作。第一方案已于1980 年开始实施,第二方案还在批准过程中。
  (3)西非第二货币区的建立还有待时日。西非第二货币区是指五个非法郎区成员国(即尼日利亚、塞拉利昂、加纳、冈比亚和利比里亚)于2000年4月决定建立的货币区(ZMAO),在2001年12月的CEDEAO高峰会议上,五国已经选好了即将统一的货币名称为“ECO”,并且决定将在2003年与西非法郎融合,争取到2004年建立CEDEAO单一货币。但时至今日,就统一进程来看,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4)此外,CEDEAO设想的到2004年建立共同体商业银行、航空公司、海运公司等等计划还有待真正引起各成员国的共同重视,否则,成立的时间将会很漫长。
  2、发展缓慢的原因。
  虽然CEDEAO规划了许多方案,用以促进西非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但大部分计划均没有落实。由于CEDEAO涵盖的地域辽阔,成员众多,一体化工作纷繁复杂且困难重重,加之区内有多个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彼此重叠,资源互相分散。尤其是CEDEAO所确定的目标过于宏大,未能与实际情况相吻合,难免流于形式。此外CEDEAO缺少发展的整体策略,致使共同体内协调、管理困难,经费不足,结果导致许多宏伟计划都难以实施。
  从具体情况看,因CEDEAO各成员国历史渊源不同、政治经济发展程度各异、政府重视的程度不一,造成西非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缓慢:
  (1)CEDEAO内经济发展的程度不同,各国对一体化进程期望值不同。尼日利亚作为西非地区经济大国,其人口占CEDEAO内总人口的一半,GDP也占了近一半;仅次之的是加纳,占CEDEAO内总人口的8%,GDP占了8%;排在第三的是科特迪瓦,其人口占12%,GDP占了7%。在西非经货联盟(UEMOA)成员国内,科特迪瓦占其GDP总额的40%,塞内加尔次之,占22%,其它成员国基本各占8%左右。这些国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对经济一体化问题的看法各有侧重,导致进程缓慢。
  (2)CEDEAO内一体化整体发展失衡,人为因素阻碍严重。CEDEAO内从语言角度可分为法语区(以科特迪瓦为代表)和英语区(以尼日利亚为代表)。法语区各国因与法国的历史渊源及其支持,加之各国要求经济一体化的强烈愿望,致使该区在人员、物资和资金流通等一体化进程上远远走在了整个西非地区的前头,成为CEDEAO经济一体化的基石。而英语区内的各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强,且相对独立。对它们来说,一体化就意味着本国市场的全面开放,这样,区内其它国家的产品及其第三国转口商品大量涌入,造成对本国工业的冲击。基于这种狭隘的思维,这些国家对一体化的态度时左时右,态度暧昧,造成即便已通过的决定,在实施过程中也举步维艰,这严重阻碍了西非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3、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好处。
  尽管CEDEAO经济一体化进程中遇到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挫伤了人们的积极性,但越来越多的成员国还是期待着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因为一体化可以给它们带来:
  (1)一体化的实现,导致各成员国关税、非关税壁垒减少,使区内生产成本下降。
  (2)合法贸易将进一步取代非法的跨区贸易,减少各国因不同的价格政策导致的贸易问题。
  (3)统一的市场可以扩大吸引外资的力度,利于CEDEAO更加自由的投资法典的起草。
  (4)一体化的实现,可使消费者对商品选择的余地增加,商品间竞争加强,价格下降,促进消费,使生产—消费—再生产出现良性循环的局面。
  (5)统一的货币可减少汇兑风险,促进贸易更加高效、快捷地进行。
  4、一体化中几个重要的组织及金融机构。
  谈到西非经济一体化问题就不能不谈几个重要的地区性经济组织和金融机构,因为它们是西非一体化的见证,也是一体化的基石。
  (1)互助理事会(Conseil d’entente):成立于1959年,成员国有5个即贝宁、科特迪瓦、多哥、尼日尔和布基纳法索,目前加纳和马里正在申请加入该组织,其成员全部为CEDEAO成员。其通过主要用于生产投资项目的互助基金来促进组织内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融合。
  (2)西非货币联盟(UMOA):成立于1962年5月12日,目前成员国有7个即贝宁、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塞内加尔、多哥和尼日尔,马里于1984年加入。其成员全部为CEDEAO成员。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成员国之间以及成员国与法国之间的货币合作,使得联盟内的货币环境更加稳定,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这是CEDEAO内建立统一货币的第一步。
  (3)西非经济共同体(CEDEAO):成立于1975年5月28日,总部设在尼日利亚经济首都拉各斯,人口2.4亿,占地面积620万平方公里。其成员国有16个即贝宁、布基纳法索、佛得角、科特迪瓦、冈比亚、加纳、几内亚、几内亚比绍、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塞拉利昂、利比里亚和多哥。其中毛里塔尼亚于1999年退出共同体。除佛得角、几内亚比绍和利比里亚三国外,其它成员国均为WTO成员。在西非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西非经货联盟(UEMOA):成立于1994年1月10日,总部设在塞内加尔的首都达卡,人口6700万,占地面积350万平方公里。其成员国有8个即贝宁、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几内亚比绍(1997年5月12日加入)、马里、尼日尔、塞内加尔和多哥,全部为CEDEAO成员。该联盟是西非经济一体化中的楷模式组织,它有效地促进了各成员国在经济、货币等方面一体化的进程。
  (5)西非中央银行(BCEAO):属UEMOA内银行,成立于1962,总部设在塞内加尔的首都达卡。其成员国有8个即贝宁、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几内亚比绍、马里、尼日尔、塞内加尔和多哥,全部为CEDEAO成员。该行负责联盟内成员国的货币发行,以及对联盟的外汇储备、货币政策的管理,并负责起草金融机构和银行法规。
  (6)西非发展银行(BOAD):属UEMOA内银行,成立于1973,总部设在多哥的洛美。其成员国有7个即贝宁、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马里(1984年加入)、尼日尔、塞内加尔和多哥,全部为CEDEAO成员。作为国际性地区银行,其目的是促进各成员国均衡发展,实现西非经济一体化。该行对农村发展、基础设施、通讯、能源、工业、运输、农产品加工、旅游等领域项目采取优先支持策略。
  (7)西非投资与发展银行(BIDC):属CEDEAO内的银行,1999年成立。目的是减少西非地区贫穷,解决就业,促进西非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其下设两个子公司即西非地区发展基金(FRDC)和西非地区投资银行(BRIC)。
  (8)非洲经济合作与保险基金(FAGACE):成立于1978年,总部设在贝宁经济首都科托努,其前身为1977年2月9-10日在卢旺达成立的“毛里求斯和非洲共同组织合作与担保基金”。目前该基金共有9个成员国,即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科特迪瓦、马里(1996年加入)、尼日尔、卢旺达、塞内加尔和多哥。FAGACE的宗旨为成员国内企业提供信贷和担保支持,参与实施各类经济项目,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参与西非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9)合作补偿发展基金:CEDEAO各成员国共同出资成立的基金,目的是促进共同体农业等领域的发展,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消除各种贸易障碍,繁荣地区经济,提高各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基金主要用来补偿因实施自由贸易而对个别国家造成的损失。同时,基金还用来保障外国投资人在区内的投资。目前该基金已由西非地区发展基金(FRDC)和西非地区投资银行(BRIC)取代。
  (二)UE在 CEDEAO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扮演的角色。
  1、UE的帮助角色。
  UE是世界上最大的对外进行援助的国际性组织,它每年的援助额平均占世界援助总额的近一半,其中大量的援助资金用在了亚、非、拉等经济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UE对CEDEAO的经济支持可以追溯到半个世纪以前,这点可以在前面提到的几个协定中得以体现。CEDEAO作为ACP地区中经济发展较活跃的次区域组织,长期以来也倍受UE的关注,在其经济一体化进程中,UE一直扮演者相对重要的角色,这主要是源于历史原因、UE对履行国际义务的承诺以及出于加强与CEDEAO合作、以便达到互利互惠的愿望。
  我们知道,CEDEAO各成员国的殖民宗主国均在欧洲,因此它们之间在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CEDEAO在经济方面对UE有着严重的依赖性。这样UE则采取了“取之于人、用之于人”的政策,加之联合国提出各发达国家要拿出占其GDP0.7%的资金用于外援的倡议。因此,UE对CEDEAO的帮助,起到了于人于己于国际社会都有益的作用。
  UE对CEDEAO的帮助主要体现在经援和开放其市场以促进西非各国的经济发展。UE专门设置了欧洲发展基金(FE)用于支持包括非洲在内的非加太地区(ACP)国家的发展,尤其是为那些贫穷重债国提供大量的援助基金,帮助其脱贫解困。UE针对所有最不发达的西非国家采取了特别贸易优惠政策,规定到2005年,这些国家的几乎所有产品均可自由进入UE市场。UE努力促进与西非各国之间以及西非各国彼此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此外,UE加大了对该地区的投资和技术转让的力度,帮助其提高综合竞争力。所有这些措施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CEDEAO的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2、UE角色的转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UE在加强与CEDEAO合作的同时,也在逐渐地调整思路,以求使得这种合作达到更加良性的循环,并越来越注重追求自身的利益。
  (1)援助政策的改变。UE将援助与受援国的民主和人权状况挂钩,人权状况好的多给,不好的不给或少给。同时,UE还将以往单纯发放贷款改为直接参与援助项目的实施。这样,UE尤其是UE各成员国的对外援款就更加“取于斯、用于斯”了。
  (2)对贸易优惠政策的调整。UE取消了对西非等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单向贸易优惠政策,取而代之的是向贸易自由化过渡,最终建立自由贸易区。
  (3)特惠税的取消。以往UE对西非等非加太地区(ACP)各国的工业品和大部分农产品的免税、不限量进入UE的特惠税面临取消,CEDEAO各国的产品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
  (三)CEDEAO 与UE商签APE时需思考的问题和双方面临的挑战。
  1、值得CEDEAO思考的几个问题。
  在西非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尤其是在CEDEAO与UE进行有关APE的商签工作时,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也是CEDEAO需要积极思考的问题:
  (1)UE援助思维的转变,导致一些国家受援资金减少,这对长期依赖外援支持的国家是个沉重的打击,也使其国民经济的发展陷入困境。因此,CEDEAO国家顺应潮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2)市场开放给CEDEAO各国带来了灾难。如果UE与CEDEAO实现了全面的市场开放、进行自由贸易的话, CEDEAO将面临灾难。以目前CEDEAO各国工业的发展水平、技术水平,生产出的产品很难参与UE市场的竞争。相反,双方市场的彼此开放将为UE产品带来更大的机会。此外,面对UE的农业补贴政策,CEDEAO的农产品进入UE市场犹如登天。因此,这是商谈APE的焦点问题,值得思考。
  (3)转变初级产品出口局面,增加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这是一个造成与发达国家贸易产生怪圈的问题,也是一个涉及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问题。目前,CEDEAO各成员国由于深受其经济结构以及自身经济条件的制约,靠自己的力量,很难改变这一局面。因此采取改革开放,完善投资法律环境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走吸引外资的道路,以增强其工业发展水平,提高产品的竞争力。这将是一个需要CEDEAO各国在与UE商签APE时重点谈论的问题。
  总之,对CEDEAO来说,需要思考的问题很多,需要与UE进行商谈的问题也很多,能否真正得到UE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这将对CEDEAO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其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影响至关重要。
  2、CEDEAO和UE面临挑战。
  CEDEAO将面临的与其利益息息相关的3个挑战:一是在地区内建立并加强关税同盟,以促进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同时,它还将面临多重谈判即成员之间、成员与UE之间以及与WTO其它成员国之间的谈判,如何避免多重谈判中的条款冲突问题值得重视;二是面临向UE产品开放其市场的挑战,市场的开放将意味着竞争加剧,关税收入减少,财政收入降低,这将对脆弱的CEDEAO经济产生巨大的压力;三是保持CEDEAO各成员国团结的问题。与UE进行关于APE的谈判将很艰难,而CEDEAO内各成员国的经济利益又各有不同,这就需要各成员国团结起来,寻求彼此的共同利益,一致对外。
  与此同时,UE也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保持UE各国内部政策协调以及各国对外政策的协调一致性,特别是商业政策的一致性对其将成为考验。例如,我们很难想象在商谈APE时不触及UE各国对其农产品的高额补贴问题,这是一个涉及UE各国内部和对外农业政策能否一致的问题,也是与CEDEAO商谈APE时能否有所突破的问题,它需要UE的慎重抉择。
  总之,CEDEAO与UE商签APE时会遇到许多棘手难解的问题,如果CEDEAO过高地期望UE会给予其超出《科托努协定》中所规定的优惠,这将令其大失所望。究竟双方商签结果会怎样?我们拭目以待。


    驻贝宁使馆经商处(执笔:王晖;审稿:陈润云)

           


★注1:
  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77个发展中国家集团(简称非加太地区国家组织--ACP),    于1981年成立,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CEDEAO成员国均为ACP国家集团组织成员。                                  
★注2:
  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于2001年11月9-14日在卡塔尔的多哈举行,按照《多哈部长宣   言》,制订了工作计划,展开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各国部长希望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完   成这些人称之为《多哈发展议程》的谈判。

★注3:
   全称《欧洲经济共同体—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国家)洛美协定》,简称“洛美   协定”或“洛美公约”。它是关于贸易和经济的协定。成员国由1975年的55个发展到1999   年的86个,CEDEAO各成员国均在其中。

★注4:
  在《洛美协定》基础上签订的贸易和援助协定,参与国有ACP的77个成员国和欧盟15国。   主要涉及ACP各国在欧盟的支持、协助下,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实施“减贫”计划。协定有效   期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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